您的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安指示
无锡市保安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2-22
无锡市保安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019年7月24日第二届第六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协会工作正常开展,促进保安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无锡市保安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含副会长单位)年度会费10000元;
2、常务理事单位年度会费7000元;
3、理事单位年度会费5000元;
4、会员单位年度会费3000元,
5、行政主管部门的理事、会员不交纳会费;
6、会费如需适当调整,应经理事会通过决定。
二、会费交纳方式、时间
1、交纳会费的单位,按照规定的数额,直接将会费汇入无锡市保安协会帐户;
2、协会收取会费使用江苏省民政厅、财政厅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3、会费交纳时间为每年的11月底之前,对连续二年不缴纳会费并不说明情况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
三、会费使用范围
1、组织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及其他会议、活动的费用;
2、协会组织进行行业研讨、调研、培训、交流、考察等业务活动费用;
3、开展同国内外保安组织、企业友好往来活动费用;
4、协会日常办公费用(含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
5、其他正常开支。
1、会费由协会统一管理,设立专职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财务制度。
2、协会日常办公费用开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重大项目开支由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定;
3、协会会费使用情况每年向理事、市民政局有关部门报告,并接受审计监督。
五、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无锡市保安协会第二届第六次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