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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保安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2-22

无锡市保安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019年7月24日第二届第六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协会工作正常开展,促进保安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无锡市保安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含副会长单位)年度会费10000元;

2、常务理事单位年度会费7000元;

3、理事单位年度会费5000元;

4、会员单位年度会费3000元,

5、行政主管部门的理事、会员不交纳会费;

6、会费如需适当调整,应经理事会通过决定。

二、会费交纳方式、时间

1、交纳会费的单位,按照规定的数额,直接将会费汇入无锡市保安协会帐户;

2、协会收取会费使用江苏省民政厅、财政厅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3、会费交纳时间为每年的11月底之前,对连续二年不缴纳会费并不说明情况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

三、会费使用范围


1、组织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及其他会议、活动的费用;

2、协会组织进行行业研讨、调研、培训、交流、考察等业务活动费用;

3、开展同国内外保安组织、企业友好往来活动费用;

4、协会日常办公费用(含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

5、其他正常开支。

四、会费管理

1、会费由协会统一管理,设立专职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财务制度。

2、协会日常办公费用开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重大项目开支由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定;

3、协会会费使用情况每年向理事、市民政局有关部门报告,并接受审计监督。

五、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无锡市保安协会第二届第六次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无锡市保安协会会费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