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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身穿网购警服佩三级警督肩章 被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18-11-30

  中新网丽水10月10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孙威曹慧萍)浙江松阳某公司的一名保安孙某为显威风摆,特地从网上非法购买了一套警服,并穿着四处招摇,结果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2012年10月9日下午,浙江省松阳县公安局园区派出所的民警在对辖区一家企业进行例行检查的时候,意外地发现厂区门口站着一名“同行”:此人行头一应俱全,身穿人民警察长袖制式衬衣,肩上佩戴三级警督肩章,并配有胸牌一副,警号为070112。令人奇怪的是,这位“警督”一看见民警过来,倒显得有些惊慌失措,躲躲闪闪地便想往旁边门卫室里钻。

  民警上前询问,便发现此人根本不是什么警察,而是厂里的一名保安。于是,这名穿着警服的保安同志很快便被“请”到了派出所里。

  通过询问民警得知,这名保安姓孙,今年5月份招聘进厂时候,厂里便为其统一购买了保安制服,但是这身制服孙某却不爱穿。孙某这个人平时特别喜欢吹牛,经常跟别人吹嘘自己是军人出身,在部队当了七年特种兵,转业后安置在公安工作。后来牛皮渐渐吹大了,为了增加说服力,孙某又特地花了200元钱在网上非法购买了一套长袖制式衬衣警服,并购买了警徽、警号。穿上这身“专业行头”以后,孙某的腰板挺得更直了,多次在公众场合身着警服冒充公安民警,并到处吹嘘“自己与公安内部人员十分熟悉,啥事都能摆平”。

  而通过调查民警发现,其实孙某根本不是什么部队转业的特种兵,更不是什么公安民警,反而曾因抢劫被判刑七年,2002年才刚刑满释放。买警服穿纯粹就是为了显威风,满足自身的虚荣心。

  办案民警介绍,虽然孙某并没有假冒警察身份从事过其他的违法犯罪活动,但是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36条,涉嫌非法持有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的违法行为。最终,孙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来源:中国新闻网)